尉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闹店分社、永兴信用社营业用房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2016-05-26 来自: 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41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对尉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闹店分社、永兴信用社营业用房改造项目第一、二标段进行了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尉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闹店分社、永兴信用社营业用房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尉农信联招[2016]2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公告日期:2016年5月26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5月25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楼
五、中标候选人信息:
尉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闹店分社、永兴信用社营业用房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243331.57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濮阳市安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243974.98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誉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244119.21元
尉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闹店分社、永兴信用社营业用房改造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飞腾建筑有限公司
中标价:171371.33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华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171449.34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天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171481.55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尉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 系 人:王先生 范先生
联系电话:13608601011 136034883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温女士
联系电话: 0371-23669581
以上招标结果在公示期内,由招标人受理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相应期限内)向尉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诉。自本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尉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